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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(2022—2024年)》(云办发〔2022〕43号)、《云南省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(2022—2024年)》(云水发〔2022〕62号)要求,推进全省绿美河湖建设,全力打造沿江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,努力实现河湖库渠“安全生态、水清河畅、岸绿景美、人水和谐”的绿美幸福河湖目标,根据《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奖补方案》(云发改城镇〔2023〕648号)《云南省绿美河湖建设项目达标达效验收认定工作指南(试行)》(云河长办发〔2022〕147号)等要求,经县级申请、州(市)认定、省级抽查复核、征求意见等流程,拟推荐鹤庆县草海等50个绿美河湖对象为云南省2023年度绿美河湖标杆典型对象(详见附件)。
现将2023年度绿美河湖标杆典型对象推荐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从2024年5月9日起至5月14日止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云南省水利厅反映。
地址: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省水利厅
电话:0871-63602525
邮箱:ynssbc@163.com
附件:云南省2023年度绿美河湖标杆典型对象推荐名单
云南省水利厅
2024年5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