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
关于实施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的意见
大政发〔2022〕26号
各县、市人民政府,州直有关单位:
为切实加强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,稳固全州烟叶产业发展基础,推动烤烟产业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,持续发挥烟草产业在全州烟农增收、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中的引领示范作用,按照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意见》(云自然资〔2022〕1号)、《云南省烟草专卖局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全省核心烟区建设的意见》(云烟专〔2021〕9号)要求,结合大理州实际,提出以下意见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市场导向、生态优先、产能集聚、协调发展,进一步优化烟区布局,保护发展核心烟区,稳定巩固重点烟区,逐步构建保护有力、建设有效、管理有序的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新格局,确保基本烟田划得准、管得住、建得好、守得牢,提高烟田综合保障能力,推动粮烟经产业协同发展,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。
(二)保护原则
——坚持科学布局原则。着力优化区域布局,推动烟区向基础条件好、发展潜力大、烟农基础扎实、种烟意愿强烈区域倾斜,持续稳定烟区规模。
——坚持以烟为主原则。基本烟田实行以烟为主、粮烟轮作的种植制度,推进烟叶产业综合体建设,构建“烟叶+配套产业”的种植模式,实现烟叶与其它作物协调发展。
——坚持适度规模原则。推动规划烟区土地规模化流转,重点发展9个10万担县、55个万担乡、200个千亩村,实现基本烟田集中化、区域化布局。
——坚持设施配套原则。在核心烟区、重点烟区内,建设完善配套烟区基础设施,提高设施保障、先进技术集成和土地利用保护水平。
(三)目标任务
“十四五”期间,全州规划建设生态适宜、相对集中、设施完善、绿色高效的基本烟田120.87万亩,其中:核心烟区89.93万亩、优质烟区27.79万亩、适宜烟区3.15万亩。
二、工作重点
(一)科学划分落实基本烟田
结合基本农田、粮食生产功能区、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,把烟叶作为“第一拳头产品”,在服从和服务于耕地种粮功能,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的基础上,以烟区规模化土地流转为方向,选择土壤肥力适中、耕层深厚、病害发生较少、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强、适宜烤烟种植的基本农田规划120.87万亩基本烟田。做好烤烟产业布局与空间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,制定基本烟田划定方案,明确规划布局、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,逐级建立基本烟田规划、管理档案,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编号,通过遥感监测、动态监测、督导考核等手段,绘制烟叶种植规划图和轮作布局图,将基本烟田分解到村,落实到组、到田块。
(二)完善基础设施建设
按照“集中连片、设施配套、稳产高效、生态良好、机械化程度高、抗灾能力强,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”的要求,以提升耕地质量、完善农田水利设施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、发展新能源烤房、建设水源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为重点,推动高标准烟田建设,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整理,突出做好烟田宜机化改造。积极引进、推广符合山地烟区作业的小型实用农机,提升翻耕、整地、施肥、起垄、覆膜、移栽、培土、植保等环节的农机专业化服务水平。
(三)推动粮烟协同发展
严格落实以“以烟为主、粮烟轮作”的耕作制度,推动烤烟与粮食、果蔬等产业共建共享,为烟叶生产留下充足空间。优化产业组合,大力推广粮烟轮作、水旱轮作、基本烟田轮作休耕等有利于烟叶生产的轮作模式,坚决杜绝烟田“非农化”。积极探索“烤烟+多元经济作物”发展模式,引导烟农利用轮作的基本烟田、冬闲基本烟田发展“烤烟+青贮饲料”“烤烟+蔬菜”“烤烟+绿肥”“烤烟+生态旅游”等模式。推进产业综合体建设,大力推广“龙头企业+合作社+烟农”生产组织方式,延伸烟叶生产全产业链,提高烟农种植烤烟以及参与基本烟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(四)加强基本烟田监管保护
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基本烟田监管保护主体责任,认真落实各项保护措施,推进基本烟田数量、质量、生态“三位一体”保护。将基本烟田保护纳入村委会重点议事日程,以村(组)为单位,制定村(组)基本烟田保护措施和办法,将基本烟田保护形成村规民约,落实管护责任,确保基本烟田面积和质量长期稳定。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,强化基本烟田使用的日常监督和动态分析,严禁违规占用基本烟田。完善基本烟田退出机制,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调整已规划的基本烟田,不得布局林果、花卉、药材等长效非烟作物。严格基本烟田用途管制,对产业结构调整、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的基本烟田,实行“占一补一”平衡机制,由项目实施单位复垦同等面积的基本烟田,建设同等数量和质量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,确保基本烟田数量不减、质量不降、布局稳定、烟叶生产规模稳定。
(五)推进基本烟田绿色发展
坚持用地与养地相结合,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化、生产清洁化、废弃物资源化和产业生态化,有效保护烟田土壤宜烟质量。坚持绿色发展方向,强化绿色防控技术推广,加快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,提升田间施药装备和统防统治服务水平,严禁超标准使用多菌灵、二甲戊灵、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等高残留农药,持续推动基本烟田绿色生态循环利用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强化组织领导
各县市要高度重视,精心谋划,将基本烟田规划保护作为推动全州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作,成立县市、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,结合实际建立本级基本烟田永久性保护具体办法。农业农村、自然资源、烟草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,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,定期研究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工作,协调解决工作推进难题,指导督促各种烟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职尽责。
(二)配套政策支持
坚持“一盘棋”思想,多部门、多渠道、多方式整合资源,为基本烟田保护提供有力支撑。建立基本烟田永久保护专项基金,用于基本烟田保护,确保全州90%以上的种植计划指标落实在核心烟区范围内。优化产前投入,将补贴项目向核心烟区倾斜,支持核心烟区开展专业化机耕、节水滴灌、土壤保育、绿色防控、试验示范等工作。整合烤烟产业综合体建设、STP项目、农机农艺融合、核心烟区示范工程建设、高标准烟田建设、标准化烟站建设、智能化收购等项目,统筹项目资金,同时,积极争取乡村振兴、农业产业发展、农业农机等扶持政策及农业、水利、环保、气象、金融、保险、烟草工业企业等部门涉农项目,支持开展育苗和烤房建设用地、土地流转、农业生产用电、农机补贴、信贷支持、高标准烟田建设、农机农艺融合、合作社建设、防灾减灾等工作。
(三)确保工作进度
各县市要及时启动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工作,并将划定、出台的永久保护区数据档案、保护制度等成果汇编成册,印发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抓好落实。2022年12月底前,分别将永久性基本烟田的规划、保护实施办法报州两烟生产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和州烟草公司。
(四)强化监督考核
州政府将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考评,州两烟生产协调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基本烟田规划、建设、利用、保护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,确保工作推动有力、有效。对基本烟田永久保护措施成效明显,烟区烟农稳定的县市逐年增加烟叶生产计划,优先安排基本烟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,对完成好的村组实施差异化考核激励,对基本烟田保护乏力、保护不力的县市逐年调减烟叶生产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。
附件:大理州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面积分解表
2022年8月2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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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大理州人民政府网